同乡会章程

加拿大湖北同乡会设立一个理事会,由15-25名理事组成, 理事会成员义务为同乡会工作,负责同乡会管理、活动组织与安排。理事会成员应热心公益事务,且具一定代表性。 他们通常由5名以上会员推荐当选理事会推举一名会长,任期两年,可连任两届。每届理事会由会长,多名副会长及一名秘书长负责理事会的总体事务安排及工作。此外,具有一定社会名望,并能积极支持加拿大湖北同乡会工作的会员可被授予名誉理事称号,名誉理事由理事会集体讨论产生。